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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暨“好心茂名人”推荐评选

  时间:2020-06-03 16:26:58


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暨第四届“好心茂名人”推荐评选活动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暨第四届“好心茂名人”推荐评选活动。


 一、推荐和评选范围


 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广东省道德模范、茂名市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茂名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南粤楷模”“最美人物”等可优先推荐。本次活动要注重推荐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一线工作产生的各类先进典型,评选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总数的20%。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有榜样示范作用。

 凡是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列入道德模范和“好心茂名人”推荐人选。

 1.推荐人员曾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职人员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正在处分期内;

 2.推荐人员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纳入诚信黑名单的;

 3.推荐人员曾参与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二)分类标准

 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四届“好心茂名人”分为“助人为乐类”“见义勇为类”“诚实守信类”“敬业奉献类”和“孝老爱亲类”5类,推荐时必须按照类别对应推荐,每个候选人只参加1个类别的评选。

 1. 助人为乐类。长期坚持帮助无直接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孤寡老人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 见义勇为类。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职务范围内的行为不纳入此类)。

 3. 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 敬业奉献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 孝老爱亲类。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在茂名日报、市广播电视台、茂名发布、茂名文明网、“文明茂名”等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刊发活动信息,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活动。


 (二)推荐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下旬)

 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四届“好心茂名人”推荐人选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地各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等有效途径发布推荐评选活动信息,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以及单位、团体组织推荐候选人。各地群众以及社会组织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推荐候选人。

 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推荐材料包括《“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表》《“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人选汇总表》,拟推荐人选300字左右主要事迹和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1张免冠彩色证件照和2张生活或工作事迹照片,照片要求图像清晰。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推荐表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版。

 《推荐表》可在茂名文明网(http://wm.maoming.gov.cn)和“文明茂名”微信公众号下载。

 

(三)评审阶段。(7月上旬至7月中旬)

 组织媒体等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往届道德模范代表等按照评选标准对各地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候选人。对初步候选人事迹进行整理后,在茂名日报、市广播电视台、茂名文明网、“茂名发布”、“文明茂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并面向社会组织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由组委会组织专家或异地委托相关机构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复评,根据网络投票和复评情况确定茂名市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提名奖、第四届“好心茂名人”入围人选。


 (四)审核阶段。(7月中旬至7月下旬)

 根据确定的入围人选,各县区、市直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公安、纪检监察、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社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就涉及“一票否决”的问题征求意见。填写附件3《“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并盖章。如存在“基本标准”中所涉及的不得列入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的,取消入围资格。


 (五)公示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

 通过审核的入围人选,在茂名日报、茂名文明网、“文明茂名”微信公众号、茂名发布等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监督。


 (六)授予称号。(8月下旬)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市文明委审定评选结果,印发通报授予各类入围人员“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提名奖”、第四届“好心茂名人”等荣誉称号。


 (七)广泛宣传。(9月上旬至12月)

 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宣讲”“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等活动,发动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演讲报告,分享自己的故事,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讲道德、做好人的体会,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附件:(请点击下面链接下载)

 1.“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2.“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人选汇总表

 3.“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


      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暨第四届“好心茂名人”推荐评选活动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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