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创文办制定印发《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小区创建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城市小区创建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标准。
根据该工作方案,小区创建工作建设范围为全市各居民生活小区,包括茂南区、电白区建成区内的城市生活小区、老旧小区、原机关单位生活小区和其他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创建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市民公约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展示、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文明养宠、建立民主协商机制七个方面。据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创建内容除了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建立相关制度等小区建设基础条件外,还对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作了专门要求。要求在小区的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的创文公益广告,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有条件的小区要增加好家风好家教、邻里守望相助、遵德守礼、中国传统文化等内容的公益宣传;在每个楼梯的出入口要有市民公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展示。
该项工作从4月1日开始,分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市创文办从4月开始每个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督查,列出问题清单,将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其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确保成效。
来源:茂名日报
作者:记者 梁爽
编辑:杨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