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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时间:2020-03-26 23: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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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市创文办、市消安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助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据了解,此次行动从3月20日至7月31日,分为部署排查、整改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根据《全市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的要求,部署排查阶段,各区、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人,迅速开展治理工作。整改治理阶段,各区要发动镇街基层力量和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治理,全面摸清本地区住宅建筑、小区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并按“一栋一档”或“一小区一档”原则建立档案台账和问题清单,没有消防设施的要整改完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明确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跟踪督促落实,6月30日前完成对全市消防设施的整改建设。巩固提高阶段,各区要督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单位或居委会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建设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将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自律管理工作机制。各区要制定出台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打造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小区,组织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规范全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各区要针对前期排查治理情况,逐个小区进行验收评估。市创文办、市消安委办将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视工作情况对各区住宅小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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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为推动治理工作开展,我市会重点对住宅小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规范设置集中设置电动车充电点,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及责任人,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存在违规堵塞、占用、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等,是否规范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并完成标志标识划线,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和违规乱拉乱接电线等问题;住宅小区内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定期检测小区内消防设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专人值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等问题进行逐一排查,通过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摸清我市建成区范围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全面完善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理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集中整改一批住宅小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记者 邓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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