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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时间:2017-06-29 16: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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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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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刘戈通报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文明网讯 6月29日,茂名市检察院召开了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会邀请了茂名日报、茂名市广播电视台、茂名网等本地主流媒体及部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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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记者就相关热点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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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刘戈围绕“机构改革、办案情况、监防工作”三个方面,通报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据介绍,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儿童以及收买被拐卖儿童犯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0件30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66件27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7件26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6件200人。有效从严惩治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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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成年人犯罪实行宽严相济办法处理。未检办成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件5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6件475人,不批准逮捕7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2件47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5件289人,不起诉42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严重的刑事犯罪,秉持“宽容不纵容”的理念严厉指控,打消部分未成年人认为犯罪后必将受到大幅度减轻处罚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方针,最大限度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此外,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诉讼保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辩护权、法定代理人到场权等权利,并进一步完善社会调查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并采用专项宣传活动,社会公众媒体宣讲,建设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市检察机关在2016年以“未检工作30年”为契机,举行未检工作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报道20篇次,在网络等新媒体上宣传报道100篇次。市检察院专门与茂名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法治进校园》专题宣传片,并开通“茂名未检”微信公众号,有效扩大未检工作宣传力度。

 

(资料图片)2016年5月7日上午,茂名日报社组织小记者团走进茂南区检察院进行参观采访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共青团以及社会组织团体的协作,共同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与被侵害工作。如市检察院与电白区霞洞镇政府等联合开展“远离毒品,珍惜青春年华”专题禁毒宣传活动,茂南区检察院与茂名日报社联合组织小记者参观学习等活动,均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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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呈现“双降”趋势,受理提请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较2015年受理案件件数和人数总体数量同比下降,占总受理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件数、人数比率下降。

       随后,在问答环节,媒体记者针对当前茂名市未成年人犯罪及被侵害的相关情况、案件特点,以及社会大众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进行提问。刘戈副检察长和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践做了详细的说明。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挂牌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建立了“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建成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室。一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注重未检机构及工作模式创新,将打击犯罪与挽救保护相结合,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做好法治预防工作,并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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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检察院

       此次发布会是茂名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下一步,茂名市检察机关将与我市未成年人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矫治工作,并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共筑未成年人保护之墙。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吴云杰 李康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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