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性侵儿童、虐待儿童、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亟待加强。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强:一是整合资源。整合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团委、村委等单位的资源,并借力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合队伍,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资源共享,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积极宣传。司法部门主动联系中小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并以日常课堂为载体,融入法律教育,教导未成年人自觉守法,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事件的发生和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三是突出心理干预。一方面,建立公检法心理干预协调机制,对未成年人受害者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将视野延伸到案件发生的地点及其周围,做好相关人群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另一方面,对涉案的未成年人,积极做好帮教,从其家庭环境、社会遭遇等方面开展辅导,引导其向善。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只是司法机关的责任,我市各部门和全体市民应行动起来,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茂名的美好明天挚起法治蓝天。
陀宇(高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