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信用卡透支消费不还款,陈某某不仅失信还长期逃避法院执行。近日,在茂南法院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的压力下,陈某某主动现身“谈和”,最终与银行达成执行和解。
2014年9月,陈某某向茂名某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并透支消费。自2020年1月起,陈某某使用该卡透支消费后逾期不还款。因多次催收无果,该银行将陈某某诉至茂南法院。
茂南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陈某某偿还3.9万多元透支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但判决生效后,陈某某仍未还款,银行随之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陈某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陈某某没有签收法律文书,并且拒接执行人员的电话。鉴于陈某某长期玩“躲猫猫”,对待执行的态度敷衍,法院决定对陈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被限制高消费后,陈某某的出行和玩乐都受限,给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吃到苦头的陈某某这才主动联系上执行人员:“能否对我取消限制高消费?我愿意还钱,但是我确实没办法一次性还清,我想和银行协商。”
经执行人员组织银行和陈某某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某于签订协议当日偿还11616元,剩余欠款从次月起分期履行。在陈某某依约偿还了首期款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陈某某的限制高消费令。
来源:茂名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