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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案例】茂南法院司法拘留促当场履行

  时间:2023-03-27 08:32:00

  茂名市民冯某某出借190万元巨款给在深圳市的朋友曹某某应急,但曹某某竟失信拒绝还款。近日,茂南法院发挥司法拘留威慑力,促使曹某某当场偿还全部借款,保障了冯某某的胜诉权益。
  2019年7月,曹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冯某某借款190万元。曹某某与冯某某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等事项。但曹某某仅偿还了第一个月利息就开始拒绝还款。多次催收无果后,冯某某将曹某某诉至茂南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曹某某向冯某某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
  因曹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冯某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茂南法院在其他法院执行曹某某的案件中分配到17万多元。然而,这部分款项仅能向冯某某偿还部分利息。
  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曹某某,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曹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茂南法院依法对曹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其仍然不为所动。鉴于曹某某对待执行态度消极,茂南法院决定对曹某某进行司法拘留。
  近日,茂南法院执行人员驱车赶往深圳市,根据线索在一家咖啡厅找到了曹某某。执行人员在现场对曹某某进行了释法明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人员,曹某某一开始还假装淡定,坚称“现在没钱还”。在执行人员宣布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后,曹某某顿时紧张起来,提出先偿还30万元、剩余欠款分期履行的方案。
  冯某某拒绝了曹某某的提议,表示对曹某某已丧失了信任,只接受一次性清偿。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曹某某赶忙拨通了其妻子的电话。曹妻得知如果当天曹某某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被拘留后,也大为紧张,向执行人员承诺积极筹款为曹某某偿还债务。
  在曹妻筹款期间,执行人员组织冯某某和曹某某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冯某某放弃部分利息,曹某某则于当天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剩余利息。其后,在执行人员的见证下,曹某某妻子向冯某某转账,一次性还清了190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
  鉴于曹某某已完全履行了还款义务,茂南法院决定解除对其的司法拘留和限制高消费措施,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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