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建设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指导下的农村综合变革。随着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如火如荼,黄亚汉、梁土荣及梁乐3名代表建议,实施美丽乡村项目时应科学规划,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重点治理部分村庄“脏乱差”问题,引导村民改陋习更陈规。他们提出:
坚持科学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围绕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村庄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关键环节进行具体规划。规划既要统一标准,又要彰显个性特色,避免村村一样化、建设模式化。
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建设过程中积极宣传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尊重群众意愿,向群众问计、带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落实工作责任。美丽乡村建设涉及规划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民居建设、农村产业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等六大工程,是个久久为功的工程,须夯实责任且落细抓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美丽乡村建设大格局,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实效。
提升乡风文明。培养新型农民、培育文明乡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可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协同推进,注重点面结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强化农民综合素质的教育;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摒弃陋习、倡树新风,培育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实现“产业兴、基础强、环境优、民风好”的目标。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杨珮珮岑稳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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