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茂名市教育局和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切实保障学生出行交通安全,结合我市创文巩卫工作需要,倡议学生家长们积极配合交通管理,摒弃不文明的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建平安茂名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为中小学生健康平安成长保驾护航。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茂名公安交警部门在市文化广场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安全重于泰山。平安茂名是茂名人民的心愿,平安茂名内涵丰富,包罗万象,其中包含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关系到众多家庭的幸福,与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时下正值岁末年终,大小路况比较复杂,中小学生上学放学需要多加小心,毕竟交通安全无小事,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面对错综复杂的年末交通形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确保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最有力保障,因此,中小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家长要做孩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榜样,学校要对学生加强平安出行教育,社会要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监督。
中小学生要遵纪守法,对交通法规怀敬畏之心。中小学生对于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乘坐汽车要系安全带;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法规不仅要熟记于心,更重要的是要落到实处。交通法规是每个人的保护神,切莫贪图一时方便而违反法规,最终导致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斑马线上行人安心通过。
家长是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守护人,要尽监护教育之责。不骄不纵,守护有责。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家长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还有电动自行车后座只能搭载不满12周岁的孩子,并且要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主动礼让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要下车推行等。所有这些都能对孩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日积月累,孩子就会习惯成自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学校要尽教育引导之责。通过专题教育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手抄报等形式渗透交通安全教育,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例如教育中小学生步行时走人行道,注意交通信号,横穿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在机动车道行走、嬉戏、打闹,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不扒乘行驶中的车辆。还应引导中小学生乘坐公交车时,自觉做到文明乘车,有序上车,不拥挤、抢座、打闹,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等。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学校都要将学生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有效的交通安全教育让中小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的心愿。
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责。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规定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成年人要本着关心的态度积极劝导和指正。尤其是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重要路段,重要时间点的巡逻,一旦发现中小学生违反交通规则,立即制止,避免发生意外。
保护中小学生交通安全
是每个茂名人的共同心愿
也是每个茂名人的共同责任
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茂名
护航莘莘学子平安快乐成长
来源:茂名日报
作者:周平(茂南)
编辑:刁爱惠
初审:朱杰祺
终审:梁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