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风景如画的露天矿生态公园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与强力整治下,全市创文巩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漫步城市的公园、绿道,干净整洁的环境给外地朋友带来了良好印象,这其中离不开环卫工人的辛劳付出,同时也折射出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整体提高。
我市创文巩卫工作成效显著,但一些有损城市形象的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据茂名日报报道,在端午节期间,露天矿生态公园的一些设施出现被人为破坏和乱丢垃圾的不文明现象。即使在景点周围设置了文明提示板,但一些游客仍然视而不见,直接翻越护栏取景拍照,塑料瓶、废纸等垃圾随地乱扔,这不仅破坏了景区的环境、影响了其他游客的观感,也损害了自身的形象,给别人做了错误的示范。
不文明现象的产生与犯罪心理学上的“破窗效应”理论有着相似的因果路径。“破窗效应”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就会诱使人们效仿甚至变本加厉,实施破坏力更强的行为。类比到不文明现象中来,就是当有人实施乱扔垃圾或越栏取景等不文明行为时,如果不加以处罚与及时现场制止,就可能会有更多人实施同类性行为,从而使公共环境资源被破坏。
消除不文明现象,首要是减少实施不文明行为的人,也就是“打破窗户”的人的数量。如何让人们不乱扔垃圾与遵守管理规定?有些人为什么可以无视提示语与基本道德伦理的约束去实施不文明行为呢?笔者认为,这其中主要的原因还是不文明行为的违规成本太低,无法对行为人形成有一定力量的约束。这亟须有关部门在制度层面作出完善,制定更加明晰且有力的管理规定,包括对各种不文明行为的界定、对应的惩处措施等等。广州市早在2003年就制定了相关方面的管理条例,城市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强有力的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制度落实,一定可以取得预期的成效。
当“打破窗户”的“始作俑者”减少后,下一个环节就是要对那些“破损的窗户”进行及时的修复,避免产生连锁性、递增性的“破窗式后果”。具体到整治工作中来,就是不仅要对不文明行为者进行有力的处罚,还需要求其及时或当场对破损的环境进行修复,如有必要,我们还需增加重点场所、区域的保洁频次。当周围环境始终保持整洁干净、一尘不染的时候,对其他的行为人也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力量约束,而这股约束力量,远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大。
“我们的城市,我们的茂名”,城市的美好明天需要每位市民的共同参与,让文明之花在心中盛放,一起携手,共建美丽的好心之城。
来源:茂名日报
作者:陈丹琳(信宜)编辑
编辑:杨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