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吴卓颖 梁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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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14日,茂名市收到《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8-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全爱卫发〔2021〕2号)。决定指出,经北京市等29个省(区、市)爱卫会推荐,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15〕4号),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8-2020周期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城市(区)进行了资料评审、暗访、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并进行了社会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茂名等120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茂名在行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爱卫办、省卫健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创卫、优环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基础、补短板,用心用情用力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先后投入70多亿元,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整治提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短板弱项。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11项必备条件和8类40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卫生空前净化,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市民群众普遍反映,这几年茂名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生产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接下来,我市将以此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为契机,认真落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要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继续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把卫生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健康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力打造更干净、更健康、更文明,山海并茂、好心闻名的现代化滨海绿城。
茂名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之路:
2017年9月 正式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2019年5月 茂名市创卫工作通过省级技术评估
2020年3月 茂名市创卫工作通过国家暗访
2020年7月 茂名市国家暗访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过省级验收
2020年9月8日至10日 茂名市接受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
2020年11月 茂名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
来源:茂名日报
作者:记者 王茂岚
初审:吴卓颖 梁 爽
终审:杨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