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茂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召开《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们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与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深入、细致、扎实地研究,务求学深悟透,掌握基本原理,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精神文明建设自觉性,将精神文明与日常工作同时规划、同力推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茂名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会议要求,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毫不放松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要加强统筹指导,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提升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总体建设水平,持续深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要着力培育社会文明风尚,选树宣传先进模范,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示范榜样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向善向上。
来源:茂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茂名发布
编辑:刁爱惠
初审:林奕余 终审:梁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