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为掌握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两旁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开展创文宣传实际情况,昨日,市创文办组织督查人员开展创文宣传实地督查。
市创文办督查人员正在实地督查。通讯员 余小妹 摄
本次督查,市创文办督查人员分成七组,分别对油城路、迎宾路、站前路、文明路、新福路、人民路、光华路等市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两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商场等进行实地督查。据市创文办督查组负责人介绍,根据《2018年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LED电子屏要安排20%以上的时段开展创文宣传(含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创文宣传片、创建一句话新闻等),政府窗口、学校、社区、医院、车站、银行、酒店(宾馆)、商店等公共场所和人流密集地的电子屏幕要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创文宣传片。本次督查就是以此为主要督查内容。
为了确保督查取得实效,本次督查采取暗访方式进行,督查人员步行或者骑单车,冒着炎热天气,逐个了解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在一个循环之内播出创文宣传条数与总数的数量情况,并进行详细登记。
实地督查结束后,市创文办将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被检单位,督促其按要求整改,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共同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良好宣传氛围。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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